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做好各类档案管理。
1、凡上级要求建立长入期档案的,应分别建立档案,并做好分类整理工作。
2、按规定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到不丢失、不缺档,整齐划一。
3、收文。收到的文件、资料、刊物等,均由负责文档的同志签收、请点、登记。直接寄给收件人的信件,别人不得拆封,要及时转交给收件人或放入收件稿,以防丢失或泄密。
4、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,必须存档的,与会人员要主动交档案室,按程序归档。通过各种途径带回的上级文件须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用。各部、科、室收到的上级文件,要主动交由办公室处理。
5、批办。凡收到的所有文件、通知等,由负责文档的同志逐一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批办,并派人送阅、传阅、送办。
6、承办。凡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文件、通知等,应按规定时间认真办理。急件随到随办。
7、阅文。阅文者签署姓名和办理意见后要及时交回,需要留阅文件时,应办理借阅手续。文件不得横传。
8、要认真执行保密法。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得随身携带、放在办公桌上或带回家中。
9、发文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发放文件。寄发密级以上文件、资料要用挂号信。
10、上级规定回收的文件,负责文档的同志要加强管理,及时查清理,绝对不允许丢失。需要离退休干部传阅的文件,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安排传阅。